为确保我院知识产权预审工作的规范、高质量运行,现再次严申并细化知识产权预审审核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权利人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且为职务成果的专利、专著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一步 个人申请。知识产权发明人填写《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备案)表》(附件1),其中,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需同时填写《专利申请预评估信息表》(附件2),专著需同时提供出版清样。
第二步 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形式问题,初审通过后,主要负责人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第三步 科研处审核。初审通过后,发明人需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版专利申请文件至科研处进行实质性双审,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95495684@qq.com。具体审查内容包含以下两部分:
1.新创性深度评估。科研处将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初步筛查。发明人必须提供详实的技术交底书,并强烈建议提供近期、权威的查新报告作为支撑。缺乏创新实质或明显抄袭、拼凑的方案将被直接驳回。
2.形式问题严审。科研处将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最新要求,逐项审查文件格式、文字表述、附图清晰度、权利要求书撰写质量、说明书完整性等。形式问题繁多、撰写质量低劣的文件将不予通过。
若审核不通过,科研处将出具详细、明确的反馈意见,明确指出新创性风险、形式缺陷及修改要求。反馈意见将通过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请及时查收邮件。发明人必须高度重视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提交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完整申请文件。科研处将对此进行复核,复核未达标的文件,视为审核不通过,流程结束。
第四步 备案登记。科研处对审核通过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备案,若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请求快速预审或者优先审查的,由发明人商科研处后进行后续流程办理。
第五步 知识产权局审核。知识产权局对已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
第六步 成果登记。知识产权授权成功后,知识产权发明人及时在科研处办理成果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著作需提供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原件,封页、扉页、前言页、目录页复印件一份。
学院对年度知识产权成果积分的认定必须以该知识产权在申请阶段完全遵守本流程规定并完成科研处备案登记为前提条件。任何教师绕过科研处审核流程,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保护中心提交的知识产权申请,均视为未遵守学院规定,其授权的知识产权,科研处将严格依据本条款,拒绝进行积分认定和奖励。如提供资料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视为未备案登记,不予积分。
专利、学术著作等成果涉及多人合作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赋分,如未提供赋分表,则积分仅登记在第一完成人名下。
附件:1.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备案)表
2.专利申请预评估信息表
3.知识产权审批流程图
联系人:陈彤瑞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