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科研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登记对象: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成果完成时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登记内容和积分标准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积分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咸职院字〔2025〕78号)执行。
二、具体要求
1.科研工作量集中登记工作将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9日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9日前将登记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立项不登记积分,结题验收通过后进行登记。立项时已登记过积分的项目,本次登记时应予以扣减。
3.学术论文只登记第一作者;科研项目、专利、科技成果奖、学术著作、科研平台建设等成果涉及多人合作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赋分,如未提供赋分表(附件4),则积分仅登记在第一完成人名下。
4.成果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
结题材料原件。已在项目科存档的,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2)论文
期刊原件(校验后返还);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一份,网站同步上传扫描件。
(3)学术著作
著作原件一册(校验后留存);封面、版权页、明确承担任务量的前言或后记、目录的复印件一份,网站同步上传扫描件。
(4)获奖成果
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校验后返还);复印件一份,网站同步上传扫描件。
(5)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证书原件(电子证书);复印件一份,网站同步上传扫描件。
(6)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团队)
成立文件或合同原件(校验后返还);网站同步上传扫描件。
(7)科技活动
活动备案信息;邀请函、合同、讲稿、现场照片、活动报道、活动签到表等第一手材料扫描件;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需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服务时间、服务次数、参与人数等)。
联系人:陈彤瑞 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