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5〕100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
一、工作要求
师范学院、财经学院、小学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其他学院及各处室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优势,积极申报。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8月7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学院拟定于8月12日进行打磨评审。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贾薇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