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咸阳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的决定》(咸发〔2023〕10号)和《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咸发〔2024〕4号),实施《咸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速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西安—咸阳科技创新驱动一体化,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现征集2025年度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
(三)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软科学研究计划
(四)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五)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年5月7日至6月27日
(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全年受理申请)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 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及执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二)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施行限项,我院可推荐上报10+N(科技大使推荐)个项目。
3.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不限项。
(三)诚信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进行项目部署。
2.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
联系人:贾薇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