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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02

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00,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

(二)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的项目信息在院内公示5天。

(三)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未列入此次申报成果完成人的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须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由学院核查并留底备查。权利人指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著作主要完成人(单位),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等。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打印均可。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软科学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申报书打印主要内容页。科普类成果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

(七)申报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参评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认定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书有不实内容,将取消参评资格。

(八)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申报和公示。涉密项目的认定由省军民融合办公室统一受理,具体要求请与省军民融合办公室联系。

附件: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联系人:贾薇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