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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9-03

各二级学院、处、室: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关于项目参与单位数量,基础研究类项目不超过6家;共性技术类项目不超过10家;集成推广类项目不超过20家;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3家。

(三)项目负责人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等创新链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担纲领衔。

(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本年度项目采取一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书和项目(课题)预算,详细要求见各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4年10月1日作为起始日期计算),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限项申报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具体申报方式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00至9月16日16:00。如需账号授权工作,请申请人在工作日时间联系科研处贾薇分配系统账号及项目授权。

五、其他事宜

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具体细节等事宜请在附件中具体查看。


联系人:贾薇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