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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咸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4-07-16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咸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标准

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技术研发类专家、产业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其他专家等四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廉洁自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行业内广泛认可的业务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5.本人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咨询工作,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管理。

6.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研究开发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在主要学术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上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研究创新平台的科技人才。

2.产业管理类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产业发展现状的高等院校经济与管理类科研人员。上市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综合科技园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全省全市性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产业联盟、创新联合体、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放宽条件。

3.财务审计类专家。熟悉财务与审计业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

4.其他专家。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法学专家、律师。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二、入库流程

1.申请入库。专家按要求填写入库专家申请表,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审核信息,并填报入库专家汇总表。

3.审核入库。市科技局根据推荐上报的情况,核对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入库。

三、有关事项

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抽取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依据。

2.请申请人将入库专家申请表纸质版(请勿改动原表样式)一式一份于2024年7月18日12:00前报送项目科,入库专家汇总表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昭          


科研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