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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29

各院、部:

接教育厅通知,现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报1个;作为合作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鼓励新兴学科和交叉融合的研究平台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依托高校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

2.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1年8月2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工程中心的工作有涉密内容,请在申报材料中进行脱密处理。

4.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


联系人:张 昭   联系电话:15991908109



科研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