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19〕20号)和《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陕科成函〔2019〕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及《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6年4月30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8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7年4月30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提名。
二、提名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1.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2.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3.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4.“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相关事宜请与科研科张昭联系。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