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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咸阳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六届咸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27

各院、部、处、室:

接市科协通知,现决定开展第五届咸阳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六届咸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在卫生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咸阳工作,第六届咸阳青年科技奖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9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 (197411日以后出生)

(四)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奖均与上届不重复表彰。

二、报送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一)《推荐表》一式12份,2份原件,10份复印件,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二)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电子版材料包括:

(一)《推荐表》电子版;

(二)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三)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800字以内)。


全部材料请于2019322日前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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