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法》等规定,学院决定对已立项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延期申请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中期检查:2017年12月以前,以我院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但未结题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和各类上级科研、教研项目(不包括计划在2018年9月结题的项目),均需要在2018年9月30日前递交中期检查材料。
2.延期申请: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组,应由项目负责人主动提出延期申请。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和教育厅教改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一年;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半年。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请于2018年9月17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
3.结题验收:截止2018年9月,已经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需要进行结题验收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2018年9月29日由科研处组织进行结题验收。
二、相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等材料,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按时提交科研处。
2. 请拟在2018年9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17日12:00前提交一套完整的结题材料(不要胶装),待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和核实材料。
3. 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立项《合同》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材料。如果填写虚假材料、不按期进行中期检查或未按期结题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根据职称评定有关要求,因资料不完全,不能成为职称评定佐证材料,后果自负。
4. 提交的相关材料中涉及到项目参与人,要按照项目《申报书》和立项《合同》填报顺序,不能随意变更。
5. 未接受中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暂停该项目的经费报销。特别是对超越研究期限,没有取得研究进展的项目将提出预警。按照学院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直至项目检查合格或中止该项目研究。
6. 相关表格均可在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
科研项目联系人:张昭
教研项目联系人:梁晶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