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需要,现开始收集全院教师2017年下半年(7—12月)教科研成果及社会服务登记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统计收集的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成果(不含论文集)、著作(教材)成果、专利成果、各级获奖教科研项目成果、各级获奖论文成果。
2.除著作、教材外,教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单位不计成果。论文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其复印件要求:期刊上下封面,目录,文章全文;著作或教材复印件要求:封面,具有CIP数字号及出版发行详细信息页面,编写人员页面,能反映具体编写任务的前言及目录;专利成果要求专利权人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3.各处室教师教科研成果的统计收集,根据个人专业领域在相应的二级学院登记和提交复印件。
4.各教学院部汇总报送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统计表一式一份(含社会服务登记表),均需院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向科研处提交的每项成果复印件要求一式三份。
5.教师向教学院部提交的各项成果还需在学院科研系统(http://172.16.0.33/business/login.jsp)中审核登记。新增成果时务必在“电子版附件”栏目提交相应的扫描件作为支撑材料,附件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成果复印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定。论文成果附件包括期刊上下封面,目录,文章全文;著作或教材成果附件包括封面,具有CIP数字号及出版发行详细信息页面,编写人员页面,能反映具体编写任务的前言及目录。
6.为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科研处正式启用科研管理系统,请各位教师重视科研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这将建立教师个人科研档案,为职称评审、科研工作量统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等提供依据。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后,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工号。
请各部门予以配合。于2017年12月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有统计收集资料(见附件)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科,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