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提高教科研工作整体水平,培育优秀教学科技成果,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和标准
2017年度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本着注重教改、服务区域,精选项目、培育重点,严把质量、择优资助的原则,突出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特点进行立项。
(一)项目研究选题科学,紧扣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教研项目重点围绕国优院校建设、省级示范建设、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科研项目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为主。项目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实践实用与推广价值。
(二)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可行,拟解决问题和创新点明确。
(三)项目研究团队梯队合理,项目组成员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四)项目研究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能够为申报省市级教科研项目或教学科技成果奠定良好基础。
(五)项目研究经费预算科学,支出用途合理。
(六)项目研究预期目标清晰,成果丰富。
二、选题范围和方向
本年度科研基金项目以《咸阳职院2017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7—2019年)》(见附件)为选题范围,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题。
(一)聚焦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项目选题要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相吻合,聚焦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合作、质量保证等职业教育热点难点,为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立足学院改革发展实际。项目选题要与学院事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紧密结合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事业发展规划、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合作、特色化办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特色专业及专业群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建设与开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辅导员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构建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深化学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选题要主动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主动对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为重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项目申报人可结合自己熟悉的研究领域确定具体的项目名称。项目选题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分为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和自主研究项目四种类型,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重大研究项目。重大研究项目是指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理论研究价值或很强实践指导意义的项目,研究期限2-3年。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过省市级科研项目研究。
(二)重点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是指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理论研究价值或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项目,研究期限1-2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过院级科研项目研究。
(三)一般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是指为解决教育教学改革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实际问题而研究的项目,研究期限1-2年。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主持或参与过院级科研项目研究。
(四)自主研究项目。自主研究项目是指项目申报人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主选题研究的项目,研究期限1年。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助教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具有一定的项目研究经历,能够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真正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申报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项目研究申请。
(二)部门推荐。各院部处室对本部门教师申请的研究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三)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对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拟定本年度立项项目,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本年度拟定立项的项目。
(五)学院研究立项。院务会议研究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研究水平,确保研究质量,本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立项招标制、开题报告制、中期检查制、结题答辩制。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立项评审,最终根据项目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确定本年度科研基金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咸阳职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在研或未结题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省级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各专业研究所、市(院)级科研创新团队至少申报1个重大研究或重点研究项目。涉及到学院改革发展战略研究、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合作、特色化办学、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项目的申报,须以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不得多报。每个项目参与人不得多于5人。
(四)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严把项目质量关,认真组织好高水平项目的培育、筛选、论证、推荐工作。
(五)项目申报评审书、项目汇总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书》《项目汇总表》可在学院科研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梁晶 张昭 电话: 33680030
科研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