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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1-05

各教学院部、相关处室:

为了做好我院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即将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文件进行转发(见附件),请各教学院部、相关处室认真学习文件,组织人员申报。

一、 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申报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申报要求

1. 选题要求

各项目申报人员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申报项目要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程序和时间

(1)项目申报人填写《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二份报科研处。申报人可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2月20日前报材料)

(2)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研究确定申报项目。(2月23日)

(3)网上申报方式,经学院评审通过后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络填报。请于2月27日前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程序、流程、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4)报送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评审书》(2017年新版本)一式二份报科研处。(2月28日前报材料)

(5)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时间2017年3月1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晶        联系电话:33680030

科研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