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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5年陕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1-12

各学院(部):

根据陕教高办〔2015〕2号“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陕西省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院参加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教材要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独立学院和高职教材应突出适应性、实践性,高等继续教育教材应具有鲜明成教特点。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有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文、图、声配合标准。

(五)推荐教材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六)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七)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如套书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内(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二)我院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成教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有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等,请与文字教材一并申报),不包括学术专著。

三、申报办法

(一)教材第一主编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后按限额上报。

(二)申报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类别(文字和电子)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三)申报限额:全院3部。

(四)申报材料:

1.《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1);

2.《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

3.《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

4.教材样书2本(套)。

以上材料一式2份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2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四、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科研科。

联系人及电话: 杨存才 029—33680032

教务科研处                     

2015年1月12日